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12.“把你带回这地”表示与神性教义的结合。这从“带回”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带回”是指再次结合;“地”是指属世人中良善和真理的教义(参看268, 566, 990节),在这种情况下是指神性教义,因为雅各寄居在拉班这里代表主将祂的属世层变成神性所用的居间方法或过渡性手段,而雅各被“带回”,或他回到迦南地代表这些居间方法或过渡性手段的目的,也就是说,主现在将祂的属世层变成了神性。因此,“把你带回这地”表示与神性教义的结合。
神性教义是指神性真理,而神性真理是指主的全部圣言。神性教义本身是至高意义上的圣言,至高意义唯独论述主。因此,神性教义是内义上的圣言,内义论述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神性教义也是字义上的圣言,字义则论述这个世界和地上的事物。由于字义包含内义在里面,而内义又包含至高意义在里面,还由于字义通过代表和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而与之完全对应,所以取自字义的教义也是神性。雅各代表主的神性属世层,故也代表字义上的圣言或圣言的字义,因为众所周知,主就是圣言,也就是全部的神性真理。
圣言的属世层只呈现为它的字义,因为相对于其它意义,字义就是云(参看18章序言)。而圣言的理性层,也就是它的内层属灵层则呈现为它的内义;由于主就是圣言,所以可以说内义由“以撒”来代表,但至高意义由“亚伯拉罕”来代表。由此可见,当这一切论及由“雅各”来代表的主的神性属世层时,与神性教义结合是什么意思。然而,这些不同层级的真理,或说这些事物在主里面不是这样,因为祂里面的一切都是神性良善,不是神性真理,更不是神性属世真理。但神性真理是神性良善在天上的天使和地上的世人面前的显现。它虽是一种显现,但仍是神性真理,因为它来自神性良善,正如光是太阳的显现,因为它来自太阳(参看3704)。
65.关于他们的神性敬拜,其主要特点是:他们承认我们的主是至高无上者,统治天与地,并称祂为独一无二的主。他们活在肉身时就承认并敬拜祂,故死后寻求祂,并找到祂;祂和我们的主是一样的。我问他是否知道独一主是一个人。他们回答说,他们都知道祂是一个人,因为在他们星球,祂作为一个人被许多人看见过;祂教导他们真理、保护他们,并赐永生给那些出于良善敬拜祂的人。他们又说,祂向他们揭示当如何生活,当信什么。所揭示的这一切从父母传给孩子,以致这种教导扩散到所有家族,由此扩散到出于一个先祖的整个民族。他们补充说,在他们看来,他们似乎拥有写在他们心上的教义。他们从以下事实得出这个结论:他们能立刻觉察,并自动承认别人所说关于人属天生命的话是不是真的。
他们不知道,他们那独一无二的主在我们地球出生为一个人;他们说,这不是他们感兴趣的,他们只想知道祂是一个人,是宇宙的统治者。当我告诉他们说,在我们地球,祂叫耶稣基督,基督表示受膏者或王,耶稣表示救主;他们说,他们不将祂作为王来敬拜,因为国王身份带有世俗的意味,而是把祂作为救主来敬拜。这一次,我们地球来的一些灵人注入一种怀疑,即他们唯一的主和我们的主是不是同一个;但他们驱散了这种怀疑,因为他们想起,他们曾看见祂在太阳中,并承认祂就是他们曾在自己星球所看到那一位(参看40节)。
还有一次,与我同在的木星灵对他们独一无二的主与我们的主是同一个有片刻的怀疑。但这片刻的怀疑一瞬间就被驱散了。这怀疑是从我们地球来的一些灵人流出的;这时,令我惊讶的是,他们因这片刻的怀疑而感到如此惭愧,以致他们叫我不要发表它,免得他们被指控有某种程度的不信,尽管事实上,如今他们对此比别人知道得更清楚。
当这些灵人被告知,独一无二的主是唯一的人,所有人都从祂获得自己的人性;我们只在我们是祂的形像时才为人,也就是说,在我们爱祂,并爱我们的邻舍,因而在我们处于良善状态的范围内而为人,因为爱与信的良善就是主的形像时,他们非常感动和喜乐。
9716.“长五肘,宽五肘”表由良善和真理同等构成。这从“五”、“长”和“宽”的含义清楚可知。“五”是指同等,因为当两个维度彼此相同时,如此处的长和宽,所表示的是同等。坛的长和宽之所以都是五肘,是因为“五”与“十”、“一百”、“一千”所表相同;这些数字都表示大量、全部,完全或完整之物;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则表示无限之物。“五”也具有大致相同的含义,因为复合数与构成它们的简单数所表相同,简单数因此类似于它们的复合数(5291, 5335, 5708, 7973节);“十”、“一百”和“一千”表示大量、全部,完全或完整之物(参看2636, 3107, 4400, 4638, 8715节);“五”也是(5708, 5956, 9102节);当论及神性时,“一千”表示无限之物(2575节)。“长”是指良善(1613, 9487节);“宽”是指真理(1613, 3433, 3434, 4482, 9487节)。由此明显可知,“长五肘,宽五肘”表示由良善和真理同等构成。当真理补足良善,良善补足真理时,因而当良善和真理行如一体,形成一个婚姻,如主使它们在天堂里如此时,就说“良善和真理同等”。这一点可通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来说明。当理解力与意愿行如一体时,也就是当人感觉真理是良善补足物,良善是真理的补足物时,他就同等地享有良善和真理。此外,理解力致力于感知发自良善的真理,意愿则致力于感知存在于真理里面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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